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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生: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文章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發布日期:2006-06-29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本報記者 侯利紅 發自北京 上周國際油價繼續保持高漲態勢,最高油價突破71美元/桶。在全球油價一路高歌猛進和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加強對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研發,日益成為中國能源戰略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命題。 今年67歲的朱俊生,長期從事可再生能源規劃和政策制定等工作,曾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起草工作,參與“七五”、“八五”和“九五”、“十五”可再生能源科技攻關項目。如今,他擔任著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等職位。 26日,《第一財經日報》對朱俊生進行了專訪。 《第一財經日報》: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開始實施。對這部法律,你怎么評價? 朱俊生:發展可再生能源首先需要國家在法律上給予支持。《可再生能源法》就是可再生能源能夠迅速發展的重要保障。 《可再生能源法》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應該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這部法規中明確規定,電網企業要為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提供便利,并全額收購符合標準的可再生能源電量。這是使可再生能源電力企業得以生存,并逐步提高能源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措施。 《第一財經日報》:目前全球各國都期望能盡快將能源結構調整到“以可再生能源為主”。但可再生能源在我國大規模開發利用還存在一些問題。你認為癥結在哪里呢? 朱俊生:從當前情況看,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量還不夠大。2003年只有約5200萬噸標準煤,僅占全國一次能源總消費量的3%。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主要的困難是技術上難以有大的突破,產品成本較高導致推廣也比較困難。 以目前在我國可再生能源中發展相對成熟的風電為例。目前,風電成本較高的原因與大部分設備都須從外國進口不無關系。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正在大力推動風電設備國產化,并做出了“國產化率(或叫設備當地制造)70%”的規定。我個人也覺得這個規定很好。 當然,風電發展還存在另一個問題,即上網電價的問題并未得到徹底解決。雖然國家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應作出了規定,但很顯然,這個規定的可操作性不強。 其實,目前我國在小水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領域均已具備一定的技術、產業基礎以及初步的市場化發展條件,國際合作前景也很廣闊,國務院以及有關部門也制定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可操作性都不強。 因此,中國要發展可再生能源一定要加大科研投入,并想辦法降低成本。目前來講,這還需要國家在政策上、資金上給予扶持;此外,通過法律措施來支持和鼓勵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 《第一財經日報》:你的意思是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上,政府需要起到更大的作用? 朱俊生:我一直都認為,要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是國家責任和全社會支持相結合。只有明確政府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公共責任,并相應規定公眾的有關義務,才能推動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進入大規模的商業化階段。 值得高興的是,當前,國家相關部門幾乎都是全力在推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幾天前,財政部剛剛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主要著力于解決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開發等。事實上,據我了解,發改委、科技部等日前也已劃撥專門資金、制定相關政策,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國家發改委在5月成立了國家替代能源研究領導小組,目前已初步完成生物質液體燃料研究報告內容。據了解,替代能源研究領導小組下面的標準、技術、經濟、環境衛生和綜合5個專題組將在本月底前形成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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