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北京國際會議中心,由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世界可再生能源理事會、美國可再生能源協會共同主辦的2006長城世界可再生能源論壇召開。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本屆大會主席之一、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
談及世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利用過程,石定寰介紹,第一次世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高潮是在1973年的石油危機以后,受高油價的影響,美、日、西歐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受到沉重打擊。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可再生能源研發機構,并制定相應的專項計劃,加強可再生能源的研究與應用,力圖解決對能源的依賴。雖然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但能量密度低,囿于當時的科技水平,可再生能源的轉換效率低,成本很高,很難與傳統的石化能源競爭,新能源開發如“曇花一現”。第二個階段是以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環境與發展大會為標志。會議通過了《里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確定了相關環境責任原則,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也逐漸形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再次引起重視,提到議事日程。第三個階段是進入新世紀以后,隨著人們對全球氣候變化形成共識,同時隨著對能源需求的增加又引起油價上漲,世界各國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和保障能源供給安全的角度,調整了各自的能源政策,進一步將可再生能源發展納入國家的發展戰略。特別是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為了促進承擔減排義務的各國完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發達國家承擔了減排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義務,做得很好。例如德國,2005年在可再生能源的R&D投入達87億歐元,占世界的25%%。同時政府也出臺一系列的優惠政策,特別是優惠的上網電價政策,鼓勵企業、個人開發和使用新能源。在太陽能發電方面,德國去年新增800多兆瓦,并成為風電裝機容量最多的國家。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初以來,開始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并納入國家計劃。在“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方針指導下,我國在風力發電、小水電、太陽能熱利用、農村沼氣等方面都取得較大進展,但與國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光伏電池雖有很大生產能力,但幾乎全部出口,國內總裝容量僅70兆瓦,去年才新增5兆瓦。
面對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與發達國家有如此大的差距,石定寰深有感觸。他認為,要發展可再生能源,關鍵在于科技創新,提高轉換效率,降低產品的成本,找到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法,減少可再生能源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科技創新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物質基礎。在太陽能方面,太陽能光伏電站的成本是普通電站的10倍以上,如何提高太陽能光伏電池的轉換效率也是發展太陽能的技術障礙。如果轉換效率提高1%%,成本就可以降低8%%,而靠節省勞動力,原材料才能降低1%%到2%%,所以只能依靠技術可持續創新。在風電方面,我國的技術還比較落后,我國風能資源為德國的11.3倍,風電總裝機只為德國的3.88%%。即使同印度相比,我國也不及他們的三分之一。我國風電發展不快的原因,一方面是認識還不足,包括各級政府;另一方面是政策不完善,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從風電招標的情況看,只是簡單地以招標電價的高低來取舍,業主往往為了中標不顧生產的成本而降低價格,這樣造成的后果很嚴重,不利于國內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從國外經驗看,政府支持、政策激勵是發展風電的關鍵。
要解決制約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瓶頸,必須加強科技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石定寰指出,首先我們研發隊伍還很分散,整體水平不高,缺少有實力的國家隊。我國應該加大對新能源的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在這方面,已有不少新興的可再生能源企業做得比較好,已成為投入及創新的主體。國家應加強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密切合作的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加大研發資金的投入,加大對公共研究平臺建設支持的力度。其次,我們應充分利用對外開放的有利環境,加強國際合作。利用國際的技術、人才等資源,抓住機遇,我們才能更好地發展自己的可再生能源事業。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相比,是一項新興的事業,發展空間和潛力很大,要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積極投入,特別是在科技創新方面有更大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