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關在線》8月18日報道,越南工貿部制定了電力發展規劃VIII,即《2021-2030階段,遠景2045年國家電力發展規劃》,預計于四季度呈報政府審批。此次規劃核心精神是推動再生能源發展,限制燃煤發電,在所有情況下保障電力供應充足。
越南工貿部表示,電力規劃VII(2011-2020)過于“生硬”,導致目前僅落實該規劃總裝機容量的87.7%,500kV電網的72%,220kV電網的80%。
2011-2020階段,越南電力需求平均增幅為10%/年。預計,2021-2030階段,需求仍將保持高速增長,平均8%/年,2030-2045階段預計為4%/年。
規劃VIII將補充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其中風力發電是電力規劃VII修正案的3倍,太陽能是2倍。值得注意的是,規劃VIII在2026-2030階段,不再增加燃煤發電。在規劃VII修正案中已獲批的超過17GW的燃煤發電廠將推至2030年后或取消。對于燃煤發電,如國產煤炭的質量不能用于更先進的焚燒爐,那么可考慮繼續投資建設使用國產煤的亞臨界燃煤電站。使用進口炭的,在2021-2025階段只能建超臨界以上的項目;2025-2030階段,只能建超超臨界以上的項目;2035年后,只建改進的超超臨界以上燃煤電站。即只同意建設技術先進,效能高,排放小的燃煤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