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9日電 (記者 姚潤豐) 水利部29日發出《關于制止無序開發進一步清除“四無”水電站的意見》,要求各地立即拉網式復查“四無”水電站,確保清查、整頓和監管等各項工作全面到位,堅決制止搶占資源和無序開發行為。
水利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最近,一些地方發生了小水電站、小水庫垮壩事件,沖毀下游群眾房舍,淹沒農田,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這些事故的發生說明小水電開發過程中搶占資源、無序開發的現象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職責不清、監管不力的問題也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意見》指出,對于個別地方長期存在的水能和農村水電管理缺位和職責不清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有責任向政府匯報,并應建議盡快明確管理部門和管理職責,做到有人負責,權責統一。對于一些地方審批權限不清或管理混亂、越權審批和無序開發的,要進行一次清查清理,重新理順和明確省、地、縣三級審批權限,該上收的要上收,該明確的要明確。
《意見》強調,對暗箱操作、越權審批的,不僅一律無效,同時要追究責任,嚴肅政紀。要加大資源轉讓和項目審批中的監督檢查和后續監管工作力度,認真查處和嚴厲打擊資源轉讓和項目審批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特別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改變個別地方整改不積極、監管不及時、管理不到位、行政不作為的現象。對于個別地方搶占資源、無序開發問題嚴重,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造成突發事件引起重大損失的,在調查事故原因的同時,要查清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賄賂等腐敗問題,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