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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發展水電不應受到質疑文章來源:中電網 | 發布日期:2007-04-10 | 作者:劉啟明 | 點擊次數:
今年“兩會”期間,六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合呼吁限制水電過度開發。他們認為,在長江上游興建水庫會造成三峽水庫缺水以及長江下游水量枯竭,破壞生態環境,降低水質質量,是以犧牲環境的代價換取暫時的經濟利益,與我國目前提倡的“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相悖。他們呼吁有關部門立即停止對新水庫建設項目的審批。 盡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但科學道理還是應該遵循的,先知而后行,才能“近于道”。幾位委員的呼吁,讓人感覺他們并不真正了解我國的電源結構,也不了解水電。 當前,我國電源結構以火電為主,導致煤炭用量逐年大幅增加,環境與資源壓力不斷加大;而水電卻僅占全國裝機容量的30%,水能資源開發程度只有20%左右。與此相對,世界發達國家的水電開發程度普遍在70%~80%,巴西、挪威等國已經達到90%以上。 “滾滾長江向東流,流的都是煤和油”,我國的水能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令有識之士扼腕。可以說,當前我國面臨的問題恰恰是水電開發的滯后,開發過度論顯然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六位委員限制水電過度開發的立論依據也經不住推敲,水電站只是調節河水流量,并不會吞噬河水。我國出現水資源枯竭的根源是社會用水需求大幅度增加,而不在于是否建造了水電站。事實上,水電站大壩有著較強的水資源存儲能力,可以把洪水期的水儲存起來增加可以利用的水資源,保證社會用水需要。 既然大型水電站建設不會減少水量,那么“江河下游水量枯竭,將會造成那里的水質質量下降,污染物得不到充分稀釋”的說法也就不攻自破。其實,水電站的一個重要功能,恰恰就是稀釋水污染。以2005年松花江遭到化學物質污染為例,當時松花江上游的尼爾基、豐滿等水電站加大放水流量,稀釋污染物,用江水沖刷被污染的江段,大大縮短了清除松花江污染水體的時間。 說水電站破壞了生態環境,也是不客觀的。建設水電站形成的水庫就是人工濕地,具有與天然濕地同樣的生態功能,是動植物生長的天堂。水電站決不是犧牲環境,而是實實在在地保護環境。 優先發展水電在國際上已形成共識,各發達國家都不遺余力地發展水電,等水資源利用接近飽和之時,方轉向風能、太陽能等領域。我國水能資源儲量世界第一,沒道理不加大水電開發力度,優先開發利用水電能夠為社會發展提供清潔能源,也是落實“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劉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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