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福建省具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具有一定的產業發展基礎,但是福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建立新的發展政策框架。首先選擇強制性配額政策作為政策框架的核心,以強制性手段明確未來的發展目標;其次,制定明確的政策實施方案,包括引入市場機制、價格分攤機制以及實施減免稅等措施,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障礙和價格分攤的難度。
1 影響政策框架制定的主要因素
福建省已被列入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試點省。如何加快發展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產業,需要建立新的發展政策框架,制定明確的實施方案。本文根據福建省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發展現狀等提出該省可再生能源強制性配額政策框架與實施方案。
1.1 資源條件
從資源條件來看,福建省可再生能源資源首推小水電資源。福建省氣候溫和,雨量充沛,水力資源比較豐富。據福建省水利水電勘察設計規劃院調查統計,全省可開發的水電資源裝機容量1123萬kW,年發電量約400億kWh。其中2.5萬kW及以下規模的有1萬多處,裝機478萬kW,占全省總裝機的42.5%,年發電量183億kWh,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5.8%。2002年,全省水電裝機達到650萬kW,占可開發資源的58%,其中小水電裝機289.15萬kW,占小水電可開發資源的60.5%。目前,福建省一年建成的小水電在10萬kW左右,估計小水電資源還可以再開發10-15a。
從資源潛力來看,未來風能資源的開發將是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重點。福建省風能資源具有如下特點:一是絕大部分分布在沿海中南部經濟發達、能源缺乏的地區,風電銷售市場前景好;二是在大電網覆蓋之下,接人系統方便;三是交通便利;四是風能密度大,可達2000-3500kWh/m2,風電設備利用小時數可達2190-3680h;五是風電最大出力出現在秋冬季節,這時是水電枯水期,風電、水電可以互補,給電網均衡運行創造了有利條件。根據福建省電力勘察設計規劃院最新推算結果,福建省風電最終開發量可達到1500-2000萬kW。已經篩選出全省第一批沿海突出部良好的風電場17處,裝機156萬kW,年發電量43億kwh,近海海域風電場14處,裝機397萬kW,年發電量129億kwh,兩者共31處,裝機553萬kW,年發電量172億kwh。
福建省瀕臨臺灣海峽,有豐富的潮汐資源。福建省潮汐資源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大部分地段屬正規半日潮,一天可發電2-4次;二是潮差大,電能集中。福建省閩江口以北,潮差平均為5.34m,實測最大潮差為8.38m;三是海灣全年不凍,四季均可供發電;四是海岸線基巖廣泛裸露,建設條件好;五是有多處已有圍墾的海堤可利用。從1978-1984年,在國家主管部門的部署下,福建省先后進行了3次大規模潮汐能源資源普查,普查結果是:單站在280kW以上的有79處,總裝機規模為1032.9萬kW,年發電量約為280億kwh,居全國第1位。
從福建省氣候條件來看,沼氣開發具有很大潛力。由于該省大部分地區地處中亞熱帶,年平均氣溫19-21℃,可以保證大部分地區全年均可產氣。據調查分析測算,福建省沼氣年資源有19.8億m3,折141.4萬t標煤,目前僅開發3%左右。從開發現狀來看,福建省發展沼氣歷史比較長,主要以農村戶用為主。至2002年,福建省生產沼氣7000多萬m3/a,相當于5萬t/a標煤。
另外,福建省地熱資源也有一定的開發價值。據調查,全省大于30℃地熱資源有193處,其中達到80℃以上的地熱資源有13處。現有溫泉自流量和經地質勘探已探明水熱型地熱資源量為6153萬m3/a,相當于35.16萬t/a標煤,現已開發1/3。按現有地熱異常區62.3km2推算,福建地熱資源量相當于13.07億t標煤。
1.2 政策條件
福建省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主要支持政策是:首先,把可再生能源規劃逐漸納入相關規劃當中。如福建小水電占水電資源的42%左右,水電是福建省重要電源主體,所以,歷年電力發展計劃(或規劃)都包括了小水電。2001年,福建省計委牽頭組織十幾個重點行業進行專項規劃,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是其中之一,標志著福建省發展利用可再生能源跨入新階段。其次,對與農村經濟發展關系密切的小水電、沼氣,省政府制訂許多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對小水電主要采取減免增值稅、投資補助、鼓勵聯網、互通余缺、多余收購等政策給予鼓勵。戶用沼氣采取定額補助,培養建池技術力量,保證成功率。實行全額上網,差價全網分攤的辦法給予風電支持。
1.3 政府意愿
在目前形勢下,政府意愿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來說仍然起到決定性作用。經過我們多次與福建省地方政府部門的交流,我們認為福建省政府對于發展本省可再生能源以及引入強制性配額政策都是非常積極的,希望國家出臺一系列支持政策,希望得到世界銀行、UNDP等國際組織在資金、技術和培訓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別是希望進行風電規模化發展試點和實現風機生產的本地化,以此降低發電成本。
1.4 存在的主要問題
福建可再生能源發展問題以風電和小水電發展問題為代表。
對于風電來說,盡管目前上網電價0.75元/kWh,比全省平均上網電價水平高出0.39元(固定資產有償投資電廠平均上網電價約為0.36元/kWh),但實現全額上網和差價在全網分攤還沒有障礙,主要是風電發電量只有1.2萬kW(2002年),僅占全省發電量533.08萬kW的0.24%,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但隨著未來風電比例的不斷提高,則必然面臨如下一些矛盾和問題。①制度障礙。國家牢牢把握著風電項目的審批權,審批程序的復雜和周期過長制約了地方開發項目的積極性。②高成本帶來上網和差價分攤的障礙。在2010年后,福建的風電發電量將超過20億kWh,所占比例將超過2%,如果風電上網電價仍然居高不下,在終端電價受控的情況下,省電力公司將難以接受高上網電價的壓力,會阻礙風電上網和差價分攤。[NextPage]
福建的小水電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①電價問題。上網電價偏低,上網電量受到限制。②體制問題。電力體制改革在地方不徹底,許多深層次的問題在老電廠表現突出,主要包括產權劃分、電價制定、利潤分配等問題,已經成為影響小水電發展的障礙。③不平等競爭問題。包括新建電廠與老電廠問題、發電企業與電網公司關系問題、投資主體市場準人問題等。
2 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框架的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