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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政策促自主研發 將在稅收等多方面給予支持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 發布日期:2006-11-29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由發改委、財政部等部委制定的《促進風電發展實施意見》已成型,不久即將面世。消息人士透露,這一政策將著力培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風電生產商,下一步還將具體制訂給予風機場、研發中心具體補貼等政策,“這一系列政策將促進風電設備制造商技術研發,對整個風電產業產生巨大影響”。 納入國家電網建設規劃 消息人士稱,實施意見將分別從風能資源評價,編制風電發展規劃;風電的電網建設納入國家電網建設規劃;支持風機制造國產化和培育自主品牌;建立風電價格和稅收政策等方面對風電發展給予支持。 一位參與實施意見起草的人士稱,“目前這個階段不宜過快”。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也曾提出,要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設風電。分析人士說,“目前,要使一臺風機產生1千瓦電能,其綜合造價約1萬元”。根據我國政府計劃,在2020年風力發電能力達到3000萬千瓦,那么,整個投資將達數千億元。 業內人士分析,風電建設耗資甚巨,而我國風電機組制造水平尚未達到“自主”的程度,急于大規模建設風電場可能導致兩個政策層不愿看到的結果:一是使用尚待改進的國內風機,導致風機場壽命縮短;二是國內風電市場為外資所壟斷。 目前,國際風電設備市場基本為幾大國際風電巨頭所壟斷。而這些國外風電制造商已紛紛在我國建廠,丹麥的VESTAS、西班牙的GAMESA和印度的Suzlon在天津建廠,美國的GE Wind在沈陽建廠。這四巨頭在我國的年生產能力已經超過300萬千瓦。 消息人士說,“十一五”期間,政府的著力點是夯實風電發展的基礎,為“十二五”時期以自主知識產權為主的風電事業展翅騰飛奠定堅實的基礎。 研發能力強者受益 消息人士稱,實施意見呈現出對自主知識產權的明顯“偏向”:“十一五”期間,將建立風電設備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以技術開發能力較強的研究機構和企業為依托,建立國家風電機組整機和零部件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兆瓦級風電機組的整機制造企業和零部件制造企業給予資金補助等。 “使風電產業民族化”或許是這一政策的明確導向。分析人士指出,這對于目前研發能力較強的制造商將是一個福音。但是,國內又有多少真正自主的制造商呢? 為了搶占國內市場,目前以“嫁接”方式引進國外技術,成了一些公司尤其是實力不凡的上市公司的首選。湘電股份(600416)和天威保變(600550)今年都已分別“牽手”日本國株式會社原弘產和英國GH公司。 業內人士稱,這種合作模式不僅是出于國內生產商爭奪市場的需要,更是國外生產商為滿足“風電設備國產化率需達到70%”的政策杠桿所采取的“曲線進場”策略。“誠然,這些公司在風電市場上獲得了先機”,但是,對于我國風電的整體發展和自主化戰略來說,這種合作模式不一定是正面的。所以,此次國家出臺促進風電發展的政策,“對合作下產生的制造商或許受益不大”。 難現爆發式增長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說,國內確實有一些制造商,如新疆金風、沈陽工大等堅持走自主研發之路,取得了很大進步,“在這場政策東風中,他們或許會最先受益”。 但是,即使這些公司受益,限于其技術水平,它們也將難以扛起“自主知識產業化”的大旗。而國內一些技術研發能力強的制造商,如國京電器等往往規模還比較小。這些新興公司如果沒有大規模的資金支持也難以出現爆發式增長。 另外,目前,很多制造商還停留在模仿階段。一位業內人士說,“雖然能夠制造出樣式差不多的風機,但是,很多風機連最基本的載荷測試都沒有,更談不上掌握核心技術了”。我國還缺乏對風機壽命測評的中介機構,甚至還缺乏一套真正意義上的“國標”。這位人士說,專注于風電基礎數據的研究和風機設計工作也才起步不久。 打造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風電產業這條路并不平坦,也許,我國風電真正爆發式增長還得到“十二五”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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