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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可能被巨頭所左右文章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發布日期:2008-03-05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在成立能源部的呼聲日盛之際,昨日上午,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皇明太陽能集團董事長黃鳴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實行大部制是國家行政體制改革必走的一步,但他建議在大部制的框架下,增加一個“可再生能源部”,以突出和加強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和作用。 “能源是命脈工業,我贊同國家成立能源部,但內心也很矛盾。”黃鳴說,成立能源部,一方面說明國家和全社會對能源工業的重視,這可能意味著能源工業發展的春天。但另一方面,由于能源領域的企業大多是行業巨頭,可再生能源從經濟總量上看非常小,幾千家企業不如煤、電、油、氣兩個巨頭。 “這個時候我們就很擔心和害怕,不知道未來會是什么樣子。”黃鳴說,“就像把一個小螞蟻放在大象的腳底下,弄不好就會被踩死。” 黃鳴擔心,成立能源部后,在制定能源政策時有可能被巨頭所左右,可再生能源企業沒有話語權。 “要是出現這種情況,還不如在發改委底下呢!雖然目前只是一個可再生能源處,但我們的聲音是可以直接通到發改委最高層的。”黃鳴說。 目前國家發改委設立能源局,能源局下設可再生能源處。黃鳴建議將這個處升格為“局”。 目前,可再生能源在我國總能源中的比重只有7%,而我國規劃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總能源中的比重也僅為15%。 黃鳴目前兼任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十屆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他曾聯合56名全國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能源議案,促進了《中國可再生能源法》的立法進程。 “但由于法律本身的缺陷以及《可再生能源法實施細則》遲遲未能出臺,對太陽能光熱產業支持條款乏力,使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受到種種制約。”黃鳴說。 他建議,國家將太陽能產品列入政府采購目錄;建筑設計部門對新建建筑必須預留太陽能安裝管路、電路及安裝平臺承重設計等;設立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太陽能熱利用產業發展,由發改委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資金使用管理。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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