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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產業獲財稅政策紅包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發布日期:2008-04-24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中國政府正在加大對國內企業發展新能源的扶持力度。 4月23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從2008年1月1日起,中國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大功率風發電機組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同時,上述退稅款將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為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這份名為《財政部關于調整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8]36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該扶持政策的適用范圍。 具體而言,這里的“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是指單機額定功率不小于1.2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 “財稅支持風機國產化和培育自主品牌,是中國風電產業健康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有風電專家指出,這與中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思路是一致的。 不久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規劃)中,引人注目的一點便是,與去年8月發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相比,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規劃大幅提高了風電規劃目標。 “中長期規劃”提出,到2010年,全國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而在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規劃中,這一目標被提高到了1000萬千瓦。 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規劃同時提出,“十一五”期間,將以風電場的規模化建設帶動風電產業化發展,促進風電技術進步,提高風電裝備國產化制造能力,降低風電成本,增強風電的市場競爭力。 而當前的一個現實是,中國國內風機技術研發能力嚴重不足、制造基礎薄弱,技術研發能力與國外差距較大。 上述風電專家指出,跨國公司現在紛紛以獨資企業進入國內市場,在封鎖技術的同時,利用其資本和市場優勢,搶占國內資源和人才,整合國內企業,加上國內產業缺乏保護,普遍不愿意搞研發和技術的引進、消化和吸收。 “這使可再生能源國產化和培育自主品牌面臨更加艱難的形勢,搞不好,就會丟掉整個產業。”該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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