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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對可再生能源稅收實行補貼政策文章來源:中國太陽能產業聯盟網 | 發布日期:2008-07-15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瑞士日前通過了可再生能源稅收補貼政策,并寫入法律。瑞士自此開始像德國、法國和西班牙一樣對由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進行補貼,補貼期限長達20到25年。具體補貼年限主要取決于技術發展。新的瑞士補貼政策規定的補貼額度是世界上最高的,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包括了對小型風電系統進行補貼的政策,對這些小于10KW的小型風電系統的發電補貼為每度0.20瑞士法郎,期限為20年。雖然美國的密歇根州和伊利諾斯州以及明尼蘇達州已經提議了類似的補貼政策,但它們都還沒有寫入法律。 在該政策規定下,每個風電渦輪在前五年內的發電補貼是一樣的,其后將根據風能資源的豐富程度進行補貼。 對于太陽能光伏的補貼,瑞士與德國和法國的補貼額度基本相當,其25年的補貼期是除了西班牙之外最長的。對于小于10KW的屋頂太陽能系統,補貼為0.75瑞士法郎/KWH,對于建筑集成的太陽能光伏,其補貼額度與法國接近,為0.90瑞士法郎/KWH。下圖為具體補貼情況: 目前瑞士擁有29MW的太陽能光電產能,其中2007年就安裝了7MW。 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補貼情況不再贅述。瑞士將每五年評審一次具體實施情況,首次評審將在三年之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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