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
浙江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立法文章來源:浙江在線 | 發布日期:2012-03-30 | 作者:李利 | 點擊次數:
浙江是個資源小省,一次能源自給率不足5%。因此,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已經成為我省實現能源“保供給、調結構”的重要手段之一。 今天,一部《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帶動了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利用技術和產業的發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初步完成了從無到有的過程,將進入從小到大的規模化發展階段……”省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陳智偉說,“2010年4月1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正式施行。作為國家層面立法,其規定相對原則和籠統,需要我省結合社會、經濟、體制、能源資源與需求的實際情況,加快研究出臺地方性法規,以利于我省具體地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 據陳智偉介紹,從2010年開始,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就已經著手調研、起草條例草案(初稿),并有序地推進相關立法程序。今年2月23日,《條例(草案)》經省政府第88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此后,根據立法程序,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專程趕赴杭州、舟山、麗水和岱山、縉云等地調研,廣泛聽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相關企業負責人的意見建議,實地考察了風電廠、水電站和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并組織召開了有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等13個省級部門參加的立法調研座談會。 在充分匯總、分析和研究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財經委認真審議了《條例(草案)》,并認為該《條例(草案)》符合上位法規定,總結規范了我省各地有效的做法經驗,可操作性較強,總體上是可行的。 據悉,目前,國內其他省份還沒有出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地方性法規,我省制訂條例在全國尚屬首創。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能源路2號 聯系電話:020-37206200 郵箱:newenergy@ms.giec.ac.cn 經營許可證編號:粵B2-20050635 粵ICP備:11089167號-4 主辦: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新能源網 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