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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文章來源:財政部 | 發布日期:2020-11-20 | 作者: | 點擊次數:
11月20日,《財政部下發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通知》(下稱《通知》)。 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匯總表,總計59.5419億元,其中光伏預算資金33.8437億元,風電23.1121億元,生物質5978萬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19883萬元。 《通知》在撥付補貼資金時,應優先足額撥付國家光伏扶貧項目、50kW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新增項目;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和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優先保障撥付至項目應付補貼資金的50%;對于其他發電項目,按照各項目應付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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