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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最新發布 鼓勵風、光等在這些區域發展文章來源:光伏能源圈 | 發布日期:2022-03-31 | 作者: | 點擊次數: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鼓勵太陽能發電、風電等企業“走出去”。 根據《意見》,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共建“一帶一路”生態環保與氣候變化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深化,綠色絲綢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認可,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金融等領域務實合作扎實推進,綠色示范項目引領作用更加明顯,境外項目環境風險防范能力顯著提升,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到2030年,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綠色發展伙伴關系更加緊密,“走出去”企業綠色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境外項目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意見》強調,加強綠色能源合作。深化綠色清潔能源合作,推動能源國際合作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鼓勵太陽能發電、風電等企業“走出去”,推動建成一批綠色能源最佳實踐項目。深化能源技術裝備領域合作,重點圍繞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發電、先進核電、智能電網、氫能、儲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開展聯合研究及交流培訓。 《意見》要求,加強綠色產業合作。鼓勵企業開展新能源產業、新能源汽車制造等領域投資合作,推動“走出去”企業綠色低碳發展。鼓勵企業赴境外設立聚焦綠色低碳領域的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多種方式靈活開展綠色產業投資合作。 《意見》還指出,加強綠色金融合作。在聯合國、二十國集團等多邊合作框架下,推廣與綠色投融資相關的自愿準則和最佳經驗,促進綠色金融領域的能力建設。用好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撬動民間綠色投資。鼓勵金融機構落實《“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 在統籌完善綠色發展支撐保障體系方面,《意見》提到,完善資金支撐保障。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鼓勵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跨國公司在境內發行綠色債券、開展綠色投資。 此外,《意見》還稱,完善境外項目環境風險防控支撐保障。指導企業提高環境風險意識,加強境外項目環境管理,做好境外項目投資建設前的環境影響評價,及時識別和防范環境風險,采取有效的生態環保措施。組織編制重點行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指南,引導企業切實做好境外項目環境影響管理工作。通過正面引導、跟蹤服務等多種措施,加強項目建設運營期環境指導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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