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的通報》顯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較好——202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實際完成值為29.4%,同比增加0.6個百分點,與2021年國家下達的最低總量消納責任權重持平;202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消納責任權重實際完成值為13.7%,同比增加2.3個百分點,超出2021年下達的最低非水消納責任權重0.8個百分點。
據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取得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績。首先,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穩步擴大。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容量10.6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44.8%。其中,水電裝機3.91億千瓦、風電裝機3.28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3.0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3798萬千瓦。
其次,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實現穩步增長。202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4853億千瓦時。其中,水電發電量13401億千瓦時、風電發電量6556億千瓦時、太陽能發電量3259億千瓦時、生物質發電量1637億千瓦時。
另據悉,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明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目標,即到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達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