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公布。 “新型儲能具有響應快、配置靈活、建設周期短等優勢,可在電力運行中發揮頂峰、調峰、調頻、爬坡、黑啟動等多種作用,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通知》指出。
《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適應儲能參與的市場機制,鼓勵新型儲能自主選擇參與電力市場,堅持以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持續完善調度運行機制,發揮儲能技術優勢,提升儲能總體利用水平,保障儲能合理收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根據這份文件,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可轉為獨立儲能,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 《通知》還強調,要加強技術支持。儲能項目要完善站內技術支持系統,向電網企業上傳實時充放電功率、荷電狀態等運行信息,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行的項目還需具備接受調度指令的能力。電力交易機構要完善適應儲能參與交易的電力市場交易系統。電力企業要建立技術支持平臺,實現獨立儲能電站荷電狀態全面監控和充放電精準調控。(科技日報記者 劉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