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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建立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文章來源:財新網 | 發布日期:2010-04-16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到2020年,中國可累計籌集2240億元的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 【財新網】(記者 楊悅 15日發自北京)按照每度電提取4厘錢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預計到2020年,中國可累計籌集2240億元的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4月15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二屆亞洲光伏峰會上表示,上述專項基金將保障中國擁有足夠的資金來維持對光伏發電發展的補貼,光伏發電產業“不差錢”。 到2020年,光伏發電的裝機容量為2000萬千瓦,按照2020年累計補貼資金2240億元計算,可補貼1億千瓦的光伏發電裝機量,相當于五個三峽電站。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任東明表示,此次新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將原來的“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改為“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主要來源是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和國家財政專項資金,但他并未透露財政專項資金的規模。 王斯成表示,中國從2008年起執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每度電收取2厘錢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2009年11月起,提高至每度電4厘錢,全年將征收120億-200億元。 任東明指出,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是為扶持不能完全依靠市場競爭達到目的的產業發展而制定的一項特殊政策,將用于補償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過程中,高于按照常規能源發電平均上網電價計算所發生費用之間的差額,和國家投資或者補貼建設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的銷售電價等。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省級電網公司征收,但征收后應轉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賬戶或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在各省的分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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