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當前位置:首頁 - 綜合技術 |
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收購將啟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發布日期:2010-04-19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張啟安 在4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訂案正式實施后,與其配套的細則措施,已進入國家發改委討論日程。 4月15日,一位發改委人士透露,國家電網企業和權益發電量超過500萬千瓦的傳統發電企業,將成為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義務承擔人。該人士還預測,今年保障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基金總量將達到120億人民幣。 此前,由于可再生能源發電本身的不穩定性,可再生能源發電或多或少都對電網造成沖擊,而電網企業對其也一直持排斥態度。不過,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實施之后,這種狀況有所緩解。 上述發改委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將會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配額收購制度。“首先將指標分配到電網公司,再由其依次分配到屬轄區域電網和省級電網。”他表示,配額總量將由能源局負責,而分配數量則根據不同區域有所側重。比如,西北地區是風電和光伏發電的重點地區,配額可能較大。 此外,2007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還要求,權益發電量超過500萬千瓦的傳統發電企業,到2020年其總裝機容量中將有8%的可再生能源發電。 上述發改委人士表示,目前上報發改委的討論稿規定,傳統發電企業可通過兩條路徑實現這一目標,一是自建項目,二是購買可再生能源發電數量證書。 不過,對這些配套細則能夠真正落到實處,新能源企業仍有疑慮。“人家不收,你還能去告人家嗎?”強生光電董事長沙曉林說。在他看來,對新能源企業更有效的扶持,還是減稅。
|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能源路2號 聯系電話:020-37206200 郵箱:newenergy@ms.giec.ac.cn 經營許可證編號:粵B2-20050635 粵ICP備:11089167號-4 主辦: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新能源網 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