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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試點碳排放需消除“變相罰款”疑慮文章來源:中電傳媒輿情監測室 | 發布日期:2012-11-07 | 作者:未知 | 點擊次數:
1.概述 9月19日,深圳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今年年底前,深圳將完成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并從明年年初開始碳交易。初步確定將涉及26個行業的近800家企業納入碳交易體系。同時,深圳將按照國際慣例,在碳交易試點期,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拍賣分配為輔,以后將逐步擴大拍賣的比例,逐步向完全拍賣過渡。然而,仍有較多企業表示對碳排放權交易存在疑慮,擔心此舉是對企業實行的“變相罰款”。 根據中電傳媒輿情監測室數據顯示,從9月15日到9月24日,以“深圳 碳交易”為關鍵詞,共監測到新聞信息196條,博客、論壇信息575條。 2.需因地制宜 全局規劃 擬特設間接碳交易市場和建筑交易板塊 由于深圳消耗化石能源的排放源,即直接排放源少且小,而消耗電力或蒸汽的排放源,即間接排放源多且呈現上升趨勢,所以從碳排放源的實際情況出發,深圳考慮在建立直接碳交易市場的同時,建立間接碳交易市場。此外,目前深圳建筑能耗上升且逐漸成為能耗重點領域,因此,在深圳間接碳交易市場中,考慮專門設立建筑碳交易板塊。 ——吳德林 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 碳交易體系要做好全局規劃 正是由于深圳市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實行碳排放交易有一定難度,企業家們心存疑慮,導致其對碳排放交易的積極性不高。因此,深圳政府在納入企業的排查工作時需對整個交易結構體系做好全局規劃。 ——盤雨宏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 警惕碳交易成為新的配給經濟 碳排放權交易設計方案非常關鍵,如果設計不當,極易扭曲市場原則,而扭曲的碳交易實則是新的配給經濟。碳交易排放體系最成功的是歐洲排放體系,但是即使如此,歐洲將排放限制擴展到航空業的時候,也面臨重要的設計缺陷。引發的思考是一樣的:在歐洲航空排放管制中,將出現哪個企業發展得越快,就越需要花費更多成本購買碳排放權配額。也就是說,實質上,以市場化為導向的設計方案卻背離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 ——《21世紀經濟報道》 3.碳交易減排處于本土化早期 需多些寬容 深圳作為全國7個碳交易試點省市中惟一的計劃單列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和深圳市),明年的碳交易嘗試意義重大。雖然早在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中,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用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但在我國碳交易還是新事物,仍然需要根據我們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制度探索和本土化,可能會有不夠完善之處,這需要社會寬容對待,尤其是對我們碳排放較多的電力等行業,多一些理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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